18日,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公務員宣誓儀式時發(fā)表致辭。

林鄭月娥表示,根據(jù)《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qū)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及承擔,也是國家和社會大眾對于特區(qū)政府公務員必然的期望和要求。在今年6月30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六條也訂明,香港特區(qū)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她在講話中提到,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讓公務員可以公開確認他們須肩負的責任,加強公務員明確知道自己公職身份所帶來責任的意識和真切體現(xiàn)國家以及社會對于特區(qū)政府公務員的要求。雖然宣誓只是很簡單的儀式,而簽署聲明只是一紙文書,但有其標志性的作用,并可以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須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qū)政府有效管治。

她還提到,公務員事務局于今年10月發(fā)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至今已經(jīng)有超過三千名新加入公務員行列的同事完成此程序。公務員事務局也將會要求全體公務員作出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qū),并交代具體安排。
她表示,今日參與宣誓的是在特區(qū)政府擔當領導地位的各位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在特區(qū)政府制定和落實政策過程中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期望大家以身作則,為全體公務員樹立良好榜樣,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這明確要求是一個莊嚴的承諾,須體現(xiàn)在日常工作之中。正如早前原訟法庭就一件選舉資格案件的判詞中所指出,擁護《基本法》不是僅僅為了遵守《基本法》,而是更需支持、推廣和信奉《基本法》。同樣,各位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要展現(xiàn)的是忠誠、團結和擔當,要以事不避難的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
她還表示,香港公務員在公務生涯中一定面對過困難和挑戰(zhàn),但時刻都要謹記誓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負責。(記者 金東 周偉琪)
(來源:央視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