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8月24日上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前總統(tǒng)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樸槿惠25年刑期,并處200億韓幣罰金(約人民幣1.23億元)。
當天樸槿惠并未出庭,樸槿惠曾表示針對自己的羈押以及調查是“政治報復”,并從2017年10月開始對庭審持抵制態(tài)度,一直拒絕出庭。
除“親信干政”案以外,今年1月,韓國檢方還以收受韓國國情院(韓國情報機構)賄賂等犯罪嫌疑另案起訴前總統(tǒng)樸槿惠。今年7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樸槿惠獲刑8年,目前此案二審正在進行中。
韓國前總統(tǒng)樸槿惠2016年底被爆出“親信干政”丑聞,并因此于2017年3月遭彈劾下臺,隨后被韓國檢方以涉嫌收受賄賂、強迫、濫用職權等罪名起訴。在今年4月進行的一審宣判中獲刑24年,并處180億韓幣(約人民幣1.1億元)的罰金。(央視記者 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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