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兩點原因使得陪審團中有人認為無罪
美國聯(lián)邦法院律師鄧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之所以陪審團中會有人認為羅哈納無罪,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這個年輕人他是喝醉酒的,這種情況之下他沒有犯罪的意圖,他根本不知道他有偷了東西,或者是他認為這是惡作劇而已;第二,場合,他在博物館的時候并不是一般的開放時間,而是在晚上的party時間,并且在出售酒這種情況下,他并不是有意或者他根本不知道文物的珍貴,成功地說服了陪審員。”

據(jù)美國媒體報道,嫌犯羅哈納承認犯下折斷并帶走兵馬俑手指的行為,但他的辯護律師稱其罪行本質(zhì)是年輕人魯莽的破壞文物,而并非盜竊和藏匿文化遺產(chǎn)。那么接下來,羅哈納一案是否就不了了之了?美國專家介紹,此案屬于陪審團沒有達成共識的狀況,控方可以繼續(xù)推進,或者用新的方法去追究被告的責(zé)任。關(guān)鍵是控方有沒有辦法拿到足夠的證據(jù),證明羅哈納是明知故犯。 目前控方法律團隊正在重新收集梳理證據(jù),為可能重啟的起訴做準備。聯(lián)邦檢察官表示將在5月15日前決定是否重新起訴。
鄧洪:“檢察官如果沒有辦法用毀壞文物罪名的話,他有可能會說是毀壞財物罪,毀壞財物這部分的話,只要虧損的財務(wù)超過900美金即可作為重罪,面臨兩年到五年的牢刑。”
12人組成的陪審團,最終7人認為羅哈納無罪。由于陪審團無法作出裁決,對羅哈納的起訴以失敗告終。從這個案件我們不難看出,被告究竟有罪還是無罪是由陪審團定奪的。
對此,鄧洪表示:“從這個案件我們也可以看得出,美國所謂的司法正義并不是真正的公正,一個被告被判無罪并不是表示他真的是清白的,只是表示檢察官沒有辦法沒有足夠的證據(jù)證實被告有罪,或者是陪審員同情被告而沒有投有罪的票。”
自去年三月美國司法部檢方對該案提起公訴后,案件就引發(fā)了廣泛的關(guān)注和熱議。目前的審判結(jié)果,也在美國和中國都掀起了不小的波瀾。不少美國網(wǎng)友就評論稱在被告已經(jīng)承認罪行的情況下陪審團還要為其申辯的做法是“十分不合理的”;也有國內(nèi)網(wǎng)友戲稱,要是有人折斷自由女神的手指,司法部檢方又會如何處理呢?那么涉及案件的主辦方、博物館又是如何回應(yīng)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