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11月25日報道,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25日說,應該對以色列領導人宣判死刑而不是逮捕。

據報道,哈梅內伊是在評論國際刑事法院的一項決定時發(fā)表上述評論的。國際刑事法院21日對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他的前國防部長約亞夫·加蘭特等發(fā)出逮捕令。
哈梅內伊說:“他們發(fā)布逮捕令,這還不夠……必須對這些罪行累累的領導人宣判死刑。”
報道稱,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在裁決中說,有理由相信,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對包括謀殺、迫害和饑餓在內的行為負有刑事責任。
報道指出,這一決定引發(fā)以色列的憤怒,它稱其可恥而荒謬。加沙居民表示,希望此舉有助于結束暴力,將犯下戰(zhàn)爭罪行的人繩之以法。
報道稱,以色列拒絕接受設在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否認在加沙犯下戰(zhàn)爭罪。
(來源:參考消息網 編譯/趙菲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