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2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林彬彬 通訊員 海法/文 楊希/漫畫) 學員在駕校內學習倒車,發(fā)生事故誰擔責?近日,海滄法院發(fā)布了這樣一起案件。駕校學員小林在駕訓場地內等候練車時,被另一名學員駕駛的教練車撞到,造成小腿壓傷和骨折。事發(fā)時,駕校教練也在現(xiàn)場。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駕校內學習倒車發(fā)生事故被撞殘
小林是一名駕校學員。去年9月,他在練車場等待練車時,旁邊有一輛教練車正在練習倒車入庫。該教練車因倒車不慎,突然朝小林撞過來,造成小林受傷。
小林被送往醫(yī)院治療,醫(yī)生診斷為小腿壓傷和腓骨骨折。小林還就此做了傷殘等級鑒定,鑒定結果為十級傷殘。
因駕校、保險公司與小林三方就賠償金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小林無奈訴至法院,希望法院能讓他快點拿到賠償款。
經(jīng)查,教練車與小林發(fā)生碰撞時,車輛是由另一名駕校學員駕駛,駕校的一名教練也在車旁。
23萬元賠償款究竟該誰承擔?
海滄法院受理案件后,發(fā)現(xiàn)雙方已在訴前調解過一次,因保險公司未能及時給出確定方案,才進入了訴訟程序。
法官評估后認為,各方對賠償金額預期的差距不大,還有調解可能,便委派特邀調解員在訴中開展調解工作。
經(jīng)調解,各方一致確認小林因本次交通事故獲賠23萬元,由被告保險公司在其交強險和商業(yè)險的范圍內賠付22萬元,剩余1萬元由被告駕校承擔。此前由駕校墊付給小林的款項,扣除1萬元后,由保險公司向駕校支付。
法官說法
“3問”駕校事故
1問:駕訓場地內發(fā)生事故,算道路交通事故嗎?
法官:在駕校練車場內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屬于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只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可以參照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標準進行處理。
2問:駕訓時發(fā)生事故,誰來擔責?
法官:駕駛培訓學校從事的是駕駛培訓的經(jīng)營活動,如果受訓的學員在學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的,應由駕校承擔相應責任??梢赃@樣理解,正因為學員沒有駕駛資格,自然不能有效地控制駕訓場內的機動車,才需要駕校為學員配置教練,并由教練隨車幫助學員控制教練車,這是駕校應盡到的義務。如果在學車過程中,學員因車輛失控導致第三人損害的,應當由有控制義務的駕校承擔相應的責任。
3問:車在道路以外發(fā)生事故,誰賠?
法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發(fā)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