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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套路貸”再逼債借款十幾萬卻背上百萬債務
2017年6月份以來,陳火某等人以鑫源灃公司、遠烽公司名義對外辦公,以民間借貸為誘餌,使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通過虛假訴訟等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或以限制人身自由、毆打被害人方式逼迫其還款,形成了以被告人陳火某為核心,陳海某、黃森某等人為重要成員的較為嚴密、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團伙有計劃地實施詐騙、非法拘禁、虛假訴訟、隨意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心理強制。
2018年6月至8月,湖里公安分局組織開展抓捕行動,成功抓獲陳火某等共9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11月7日,湖里法院公開審理并宣判以陳火某為首的廈門市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套路貸”案。該案共有6名被告人,主犯陳火某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其他同案犯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
“套路貸”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的幌子,通過“虛增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各種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財物。
本案中陳火某等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但實質并無金融資質,以個人名義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虛高的銀行流水,再以“行業(yè)規(guī)矩”“保證金”等各種方式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房屋出售獨家委托代理聲明,并要求辦理公證手續(xù),最后通過軟硬兼施的方式索債,侵占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財產。被害人實際最初借款十幾萬元,最后卻背負了上百萬元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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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催生惡勢力犯罪“保護傘”一查到底
開設賭場,拉攏“保護傘”,一查到底!以徐某秀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獲取非法利益,于2013年至2018年2月間在湖里區(qū)鐘宅社開設賭場、非法經營“六合彩”等,并通過租賃多處地點輪流開設賭場的方式逃避公安機關查處,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和市場秩序,敗壞社會風氣,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此外,徐某秀通過賄送錢款、宴請、送禮等方式拉攏黃某貴等人。黃某貴利用其廈門市公安局禾山派出所鐘宅片區(qū)輔警隊長的身份為該集團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影響惡劣。
為此湖里公安分局專案組,于2018年6月12日展開統一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37人,后于2018年6月23日再抓獲犯罪嫌疑人1人。
2018年11月30日,湖里法院公開宣判該起涉惡案件。以被告人徐某秀為首的涉惡犯罪集團共12名被告人,分別獲刑六個月至七年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相關涉事民警及輔警分別獲刑八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