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15日訊 (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林芹)近日,由省城市建設品質(zhì)提升工作組辦公室制定的《福建省無障礙設施品質(zhì)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印發(fā)。方案明確,到2021年10月底前,福州、廈門中心城區(qū)基本完成主要道路、廣場、各類服務窗口等使用頻率較高的重點區(qū)域的無障礙設施改造提升,其他設區(qū)市在2021年底前完成;到2023年底,全省各類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務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基本完善。
方案要求,福州、廈門所轄各縣(市、區(qū))在2021年9月底前應各打造1個無障礙設施改造提升示范區(qū);其他設區(qū)市2021年底前,在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等七類場所各打造不少于1個示范樣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