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2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朱海鑫 通訊員 洪屹濤)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被“主人”發(fā)現(xiàn)報警,最終被警方拘留5日。
10月26日22時許,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乘警接到警情:一名袁姓男子稱,自己并未購票,卻突然收到12306發(fā)來的購票成功短信。林警官接報后,通過袁先生的購票信息前往事發(fā)車廂找到了持有該車票的何某。面對乘警的盤問,心虛的何某當場承認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的違法事實。
經調查,何某在湖北鄂州打零工,前幾天在路邊撿拾到袁先生的身份證,無意中發(fā)現(xiàn)袁先生身份證上的樣貌與自己有幾分相似,就留下備用。26日早上何某用自己的身份證購票,從湖北鄂州到達三明北,之后在三明北轉乘D2117次列車,在車上冒用袁先生的身份證進行補票,未料到,剛補完票沒幾分鐘便被警方查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