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11月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婧琳 文/圖) 市民彭先生反映,在湖里區(qū)祥店路給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電動車”)臨時充電時遇上了“門檻”,充電前須先充值至少30元才能使用。該情況是否屬實?昨日,導報記者來到湖里祥店路發(fā)現,該電動車充電站確實存在“充值門檻”,第一次充電前需要先預充值30-200元才能充電。這讓不少要給電動車應急充電的居民、外賣騎手很苦惱。
導報記者發(fā)現,廈門還有不少電動車充電樁存在同樣問題。市民質疑,預充值的方式是否合理?充電站運營商為何要采取這樣的預充值方式?
調查 預充值最低30元,居民、外賣小哥都不想用
昨日傍晚,導報記者來到祥店路,一排電動車充電樁整齊設置在人行道旁,10臺充電樁共50個充電口。每個充電口旁都有二維碼,掃碼后會彈出充電選項,有“充滿自停”“4小時”“6小時”等時間選項,隨機選擇一項后立馬彈出“余額不足請充值”界面,進入充值界面后,有30元、50元、100元等金額供選擇,最低充值金額為30元。導報記者又掃描了幾個充電接口,收費模式皆相同。
正在給電動車充電的蔡女士說:“掃碼后發(fā)現這邊居然要先充值才能充電,感覺不太合理,但為了應急也只能充值了。”蔡女士表示,在小區(qū)或其他地方充電,通??梢赃x擇付1元、2元的價位或充幾個小時就扣多少錢。
據了解,該充電站是去年底安裝的。住在附近的周先生認為:“這個充電站所在的道路是公共資源,本應該起到便民、快捷的作用,大家臨時充電花個兩三塊錢都愿意,但如果要先充值30元,才能充電,就帶點強制性了。”
該充電站所在的街道兩邊有許多小餐館,晚餐高峰時段不斷有外賣小哥來取餐。一位外賣小哥說:“有一次來這取餐時電動車快沒電了,但掃碼一看要先充30元,一下讓我很難辦,還好小炒店老板讓我在他店里借充了一下。”不少外賣小哥也表示:“關鍵是充值后在其他品牌的充電站不通用,除非萬不得已,一般不會在這里充電。”
市民:向客服申請退回余額,等待多日都沒有回復
那么充值后如果用不上了,余額是否能退?
市民彭先生稱,他于11月5日晚聯(lián)系該品牌充電站客服申請退款,至今都未得到回復。多名外賣小哥也反映了無法退費、客服不接電話、客服微信不通過等問題。還有市民擔心:如果我充值了,充電站拆了,那余額該怎么辦?
該品牌充電站名稱為“廈門快杰充電”。導報記者又走訪了“廈門快杰充電”位于后埔地鐵出口、集鑫家園小區(qū)、金山BRT旁的多個充電站,發(fā)現最低充值金額都是30元起步。
導報記者還發(fā)現,除了“快杰充電”,還有“閃開·來電”“公牛充電”等充電站也設置了“充值門檻”。“閃開·來電”最低充值金額為10元,“公牛充電”最低充值金額為5元。也有不少品牌采取小金額充值或按充電時間計費,可以選擇預先支付1元、2元等進行充電。
客服:如果著急退款,可撥打相關申請電話
導報記者以合作的名義,致電“廈門快杰充電”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的運營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公司自己選場地投資充電站,這種情況由公司來確定收費模式;另一種是物業(yè)方投資充電站,公司和物業(yè)方協(xié)商來確定收費模式。怎么收費后臺可以靈活設置,但采取預充值的方式,更利于匯攏資金,便于周轉,也能相對穩(wěn)定客戶群。對于客戶是否能申請退回余額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隨時可以聯(lián)系客服申請退款”。
就有些市民充值后遭遇退費難的問題,導報記者咨詢了“廈門快杰充電”的客服人員??头藛T表示,如果添加客服微信申請退費,可能存在通過和回復不及時的情況。對于一些小額的充值訂單,工作人員會累計到一定的量再處理。如果著急退款,可以撥打4008082057,告知具體的用戶編號和訂單編號,退款進度就會快一些。
就“廈門快杰充電”余額難退問題,導報記者致電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熱線。12315客服人員表示,預充值的行為屬于商家自主經營行為,但可以就“充值金額商家不予退款”這一糾紛進行介入登記。目前,廈門市尚未對電動車充電樁的服務規(guī)則、收費標準出臺相關規(guī)定。
律師說法
對預付式消費應加強法律監(jiān)管
電動車充電站設置過高的“充值門檻”是否合理?充值后平臺不予退費是否侵權?
某律所律師林毅彬表示,雙方構成預付式消費服務法律關系,需要具體的規(guī)制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市場規(guī)則來看,充電樁運營商享有在法律框架內的定價自由,消費者也有選擇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
預付款消費模式往往讓消費者陷于被動境地,無法預知商家在經營中可能發(fā)生的變故、無法準確計量商家提供的服務是否標準。當充電樁與停車場一樣,成為帶有公共性質的服務,就不能僅從市場層面去考慮定價行為。當某品牌充電站達到一定規(guī)模時,就有可能在一定區(qū)域產生一種特定的壟斷地位,就可能會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來任意制定充電服務規(guī)則,而消費者只能被迫接受,這會挫傷老百姓安全集中充電的積極性。只有加強對預付式消費的法律監(jiān)管,才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進預付式消費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