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11時許,BRT火車站北票廳安檢員李師傅在安檢時,發(fā)現(xiàn)有一男一女兩名乘客,隨身攜帶了一個看起來挺沉重的編織袋。按照規(guī)定,李師傅要求乘客打開編織袋檢查。沒想到,打開編織袋一看,里面竟有10瓶500毫升的醫(yī)用酒精,合起來共有5000毫升,約10斤重。由于酒精是易燃物品,屬于一類違禁品,這次檢查發(fā)現(xiàn)的數(shù)量又較大,安檢人員當即向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二大隊通報情況。警方隨后到場了解情況,并將乘客帶走,將對二人進行身份核對及對酒精用途進行確認。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短短二十多天的時間里,BRT場站公司安檢人員檢查到的攜帶200毫升以上酒精、天那水等違禁品的事件就已達到15起,前天這起是違禁品數(shù)量最大的一起。工作人員說,相對于汽油等比較明顯的違禁品,許多乘客對酒精、油漆等違禁品的危險性了解較少,因此常常會攜帶這些易燃物乘車。實際上,酒精屬于一類違禁品,危害與汽油一樣,只要乘客攜帶了,就不允許乘坐BRT等公共交通工具;如果攜帶超過200毫升,場站公司還將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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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BRT,這些東西不能帶
易燃易爆違禁品分三類:一類違禁品包含汽油、酒精、天那水、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炸藥、腐蝕性化學品、管制刀具等;二類違禁品如發(fā)膠、工業(yè)用油、工業(yè)膠水、化學液體、劇毒化學品、油漆等;三類違禁品則是超高超重超大物品、寵物、游泳圈、海鮮家禽、未包裝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