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5月6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從今年7月1日起,新規(guī)劃的高樓,如果有12層或更高,每個單元至少要設2部電梯了。記者昨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將加強高層住宅電梯設計管理,電梯配置數量和大小有了更為明確的要求。
根據新規(guī),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高層住宅,其電梯數量每單元不應少于兩臺,且每單元內平均80戶不少于一臺;25層及以上每單元每層戶數多于5戶的,電梯數量不應少于3臺;36層及以上每單元每層戶數多于5戶的,電梯數量不應少于4臺。如此一來,電梯的等候時長將縮短。
除了數量外,每個單元電梯的尺寸也有了要求,這主要是出于救援方面的考慮,因為當前不少小區(qū)的電梯尺寸較小,擔架是無法進入的。今后,在電梯尺寸方面,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每單元應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擔架電梯轎廂凈尺寸不應小于1100mm(寬)×2100mm(深)。
新規(guī)還指出,起居室(廳)不宜緊鄰電梯布置。當受條件限制,電梯不得不緊鄰起居室(廳)布置時,應采取雙層分戶墻或電梯軌道和井壁之間設置減振墊等隔聲、減振措施。
今后,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將對電梯設置數量、可否容納擔架以及是否采取相應必要的隔聲、減振構造措施等設計情況進行審查,不能滿足要求的不得發(fā)放審查合格書。
另外,省住建廳表示,新規(guī)從7月1日開始執(zhí)行,在這之前已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總平面的住宅建筑項目,不做強制要求,但鼓勵按照新規(guī)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