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4月1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宣/文 陶小莫/漫畫)拖欠工人工資,還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法院依法查封該公司機器設備,但是,該公司總經(jīng)理卻擅自撕毀法院封條。近日,擅自撕毀封條的總經(jīng)理林某付出了代價,他被集美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
此前,廈門某眼鏡公司拖欠楊先生等14名工人工資,楊先生等14人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jīng)仲裁裁決,眼鏡公司應支付楊先生等14名工人工資共計10萬余元。
但是,仲裁裁決書生效后,廈門某眼鏡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決書所確定的全部義務。楊先生等14名工人無奈之下,只好向集美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集美法院立案受理后,立即向眼鏡公司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及告知書,責令眼鏡公司立即向楊先生等工人支付全部工資,但該公司拒不履行。鑒于眼鏡公司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書所確定的義務,集美法院執(zhí)行干警查封了該公司所有的機器設備,并責令該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全部工資,否則將依法對上述機器設備啟動評估拍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