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繳獲的毒品以及毒資等。
臺海網(wǎng)7月30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今年7月初,集美警方一舉抓獲云南籍販毒犯罪嫌疑人、買毒嫌疑人共4人,當場繳獲海洛因1.7公斤、作案車輛1輛、毒資13萬元。
嫌疑人租房藏匿毒品
今年3月份,48歲的詹某與女友王某在同安一出租房暫住,期間,詹某經(jīng)常往返于廈門與貴州。經(jīng)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原來,詹某在貴州開了一家板材廠,以此為洗錢及販毒作掩護。
詹某十分狡猾,早在2015年就在翔安有零星的毒品交易活動。為了迷惑警方,詹某藏毒的地點并不在自己所住的出租房內(nèi)。詹某以“跟別的女人同居,老婆來的時候有個地方可以躲躲”為由,請老鄉(xiāng)幫忙,在自己出租屋的附近租了一間屋子作為藏毒地點。
王某是詹某堂弟的前妻,來廈門后就一直與詹某同居。由于詹某已經(jīng)結婚了,他與王某這段不正當?shù)年P系,為他租借藏毒地點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借口。
警方埋伏收集證據(jù)
詹某沒有料到,他與王某的行蹤已在警方的掌握之中。
5月底,詹某與王某二人離開廈門返回云南老家。警方預判二人此行很可能是準備毒品貨源。果不其然,6月底,二人帶著毒品返回同安的出租屋。
為了監(jiān)視詹某與王某的行蹤,專案組在他們的出租屋旁租了一間房子,在僅有一墻之隔的地方,民警通過窗戶觀察著兩人的一舉一動。
埋伏了10余天后,專案組掌握了二人的藏毒窩點,并布下了天羅地網(wǎng),等待最佳收網(wǎng)時機。7月7日,詹某前往藏毒地點取毒品,與龍某交易,并獲得了13萬元的毒資。至此,抓捕時機已經(jīng)成熟,專案組開始了收網(wǎng)行動。
收網(wǎng)抓獲4名嫌疑人
7月8日17時,龍某帶著陳某再次“光顧”詹某的生意。正當詹某與陳某交易之時,早已守候多時的專案組民警將他們一舉拿下。由于龍某交易時下車買水,見二人被抓后,搭乘出租車逃跑,成了漏網(wǎng)之魚。
與此同時,另一組人馬對詹某的女友王某實施了抓捕,并對藏毒地點依法搜查。
7月24日,隨著龍某被捕,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wǎng)。本案中,警方共繳獲海洛因1.7公斤,交易現(xiàn)金13萬元,作案用小車1輛。
目前,詹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