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4日訊 因為一時沖動,他拎著個煤氣罐到KTV門口,揚言要點燃。日前,他已被思明區(qū)檢察院批準(zhǔn)逮捕。
今年5月31日凌晨,29歲的阿俊與前妻阿英(化名)發(fā)生爭吵。后來,阿俊越想越氣,便跑到阿英上班的地方——明發(fā)一家KTV,欲與阿英再度理論,但被阻擋在外。一氣之下,阿俊跑去購買了打火機(jī),又跑到一家大排檔,偷了一瓶滿裝的煤氣罐扛到KTV后門,多次打開煤氣罐,揚言要引爆。阿英連忙報警,阿俊被及時趕到的警方制服,所幸煤氣罐未被點燃。隨后,集順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大厝山供應(yīng)站出具報告,阿俊拎的煤氣罐在密閉空間爆炸威力等于145kgTNT炸藥。
檢察官認(rèn)為,阿俊的行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