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28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男子流竄同翔兩地,先后砸破5輛轎車的玻璃,卻只盜得10元現金,但依然難逃法律懲處。近日,這位年度“運氣最差小偷”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阿星(化名)已過不惑之年,平時沒有穩(wěn)定收入,但又大手大腳。為了賺錢,阿星計劃向有車一族下手。2015年7月19日,阿星來到同安西洪塘路,瞅準路邊停放的一輛轎車,用石頭狠狠砸了下去,將轎車玻璃打碎。阿星翻來找去,發(fā)現車里只有現金10元。
第一次出手僅偷得10元現金,阿星很不滿意。次日,他來到同安一公寓樓下,趁四下無人,砸開車窗玻璃,卻發(fā)現車內一分錢都沒有。隨后,他又做案兩起,除盜得一包香煙外,一無所獲。
2015年8月28日,阿星流竄至翔安,在一家銀行門口,砸破一輛車的車窗玻璃,但依然未能盜得現金。發(fā)現轎車被砸,車主報警。當天,阿星被警方抓獲。歸案后,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同安法院認為,被告人阿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故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并責令被告人阿星退賠被害人人民幣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