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
未能識別卡的真?zhèn)?/p>
銀行應承擔違約責任
1月13日,思明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訴訟。法院認為,阿成取款后不到3個小時,這張銀行卡居然橫跨郴州和香港兩地同時被取款消費,若非存在偽卡,該交易實屬不可能發(fā)生,且銀行方面缺乏證據(jù)證明阿成存在與他人串通領取存款再報假案的可能,可以推定,阿成對卡內(nèi)的存款被他人領取是不知情的,由此可以認定,這張卡確實是被他人使用偽卡進行消費和取款的,金額總計395657.24元。
法院認為,銀行負有保障交易安全的義務,而阿成的卡被人使用偽卡消費,應認定銀行未盡到保護儲戶交易安全的義務,未能識別銀行卡的真?zhèn)?,從而導致銀行卡被人使用偽卡消費,銀行方面構成違約。最終,法院判決阿成勝訴,銀行應承擔違約責任,除賠償全部損失外,還要支付相應的利息。
律師建議
銀行卡被盜刷
第一時間報警
福建友通律師事務所顏雙進律師認為,在這起案件中,阿成做得最正確的一件事,就是及時報警并提供銀行卡在身上的證據(jù),這對很多偽卡盜刷案件的受害者們有借鑒意義,“一旦發(fā)生銀行卡在身上卻被盜刷,第一時間報警,除了向案發(fā)地的公安機關報警之外,還要向發(fā)卡行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顏雙進說,有警方的調(diào)查,可以洗清受害者與他人串通領取存款再報假案的嫌疑。
不過顏雙進提醒,防止銀行卡被盜刷,最好的辦法是,市民在用卡時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卡的信息。此外,銀行方面也要對偽卡盜刷這類行為嚴加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