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琴解釋,平日她肩負著照顧公公和孫子的重擔,因為受傷,兩邊都照顧不上,給家庭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孫子沒人照顧,媳婦不得不辭職。”
而法律上,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但阿琴無業(yè),她口口聲聲說的“誤工費”并非法律上的誤工費,且人身損害賠償中并未將類似情況納入賠償范圍。調解員第一時間向老人解釋說明,不過老人聽不進。
調解成功司機適當補償
小明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駐點在湖里道路交通事故調處中心內。調解員邀請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參與調解。根據(jù)當事人提供的票據(jù)、材料等,保險公司當場計算出了賠償金額9000余元。這與老人所想相去甚遠,老人難以接受。老人還是將矛頭指向小明。
調解陷入困境。調解員引導雙方當事人至交通法庭咨詢。當?shù)弥鞣N支出都要有票據(jù)、材料等證明才能獲法院支持時,老人的想法有了些改變。當天的調解沒有繼續(xù)。
幾日后,調解員獲悉,因賠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老人一度鬧到了小明所在單位。調解員再與老人一家聯(lián)系時,他們同意降低索賠金額。同時,小明也表示,可以適當給予補償,希望盡快解決此糾紛。
調解員重新為雙方算了筆賬。以保險賠償算法看來,護理標準、營養(yǎng)標準稍低,雙方可就這部分差額進行協(xié)商。調解員的提議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經(jīng)協(xié)商,雙方同意在保險賠償?shù)幕A上,小明再給予6000元作為補償。(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