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30日訊 據廈門晚報報道 黃某在朋友圈轉讓演唱會門票,其實他手上一張票都沒有。收到錢后,他便立即將對方拉黑。黃某用這招騙了3名微友的3900元。近日,集美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黃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該判決已生效。
去年6月,有一場演唱會在集美舉辦,黃某認為這是個轉讓門票獲利的好機會,不過他并沒有真的去排隊買票,而是從網上下載了三張他人購買的演唱會門票的圖片,然后在朋友圈發(fā)布轉讓這三張門票的信息。
信息發(fā)布不久,就有三人問價,買走了這三張壓根不存在的門票,黃某得手3900元。收錢后黃某無票可給,也不將錢退還。那三人催要,黃某索性將對方都拉黑了。由于一直聯(lián)系不上黃某,那三人這才意識到被騙了,于是報警。去年10月,黃某被警方捉拿歸案。到案后,黃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賠償了三名受害者的損失,取得對方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黃某編造轉讓演唱會門票的事實,騙取他人票款3900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