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
減少遺產繼承問題
但會帶來其他風險
福建秋生律師事務所家事團隊律師葉麗蝦表示,從法律上說,老人以非婚同居的方式“搭伙過日子”,這樣松散的關系雖然減少了將來遺產繼承的問題,但也帶來其他的風險。
比如,一方可能承擔了較多的家務或較多的生活開支,用勞動或財富為同居雙方營造好的生活環(huán)境,但因為雙方不是夫妻關系,權利義務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也不是《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同居關系的解除比較隨意,因此對付出比較多的一方相對不公平,其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建議
提前籌劃訂立協(xié)議
避免發(fā)生財產糾紛
為避免再婚老人之間、再婚老人子女之間因財產的歸屬、贍養(yǎng)費的承擔、遺產的分配等問題發(fā)生爭議,法官及律師均建議,再婚老人要提前籌劃,以協(xié)議、遺囑的方式做出妥善安排。
葉麗蝦律師認為,老年人再婚本身不是問題,只是應提前籌劃,以婚前協(xié)議或者訂立遺囑的方式妥善安排財產等,就能保障雙方的權益,同時避免日后的糾紛。她表示,老年人可以在再婚前或再婚后訂立協(xié)議,可對各自的婚前財產、婚后取得的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也可對今后發(fā)生的贍養(yǎng)費、醫(yī)療費的承擔,以及疾病的照顧護理等等進行約定。老年人可以在不侵害他人法定權利的情況下訂立遺囑,按照自己的意愿對其全部或部分遺產進行處理。遺囑建議以公證方式進行,可避免身故后子女之間、子女與再婚配偶之間發(fā)生糾紛,亦可提前通過贈予、買賣的方式處置財產。
編后
子女要清楚“定位”
老人也別任性沖動
最近熱播的電視劇《都挺好》中,獨居老人蘇大強要和保姆蔡根花結婚,遭到三個子女的反對,二兒子蘇明成甚至拿著菜刀上門“理論”。雖說是劇情發(fā)展的需要,但也反映了老年人再婚面對的普遍困境。
一些單身老年人平時沒有人陪伴,生活上無人照顧,精神上孤獨,希望能找個人共同生活。但是子女并不理解老人,甚至為了財產繼承而加以阻撓,或是要求做財產公證。這種對老年人情感訴求的壓抑,容易鬧出家庭矛盾,也破壞了親情。
年輕人應該清楚,老年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他們的情感訴求并不比年輕人少。此外,不論是房子還是其他財產,老人都有自由支配權。作為子女,要清楚自己的“定位”。
當然,老年人也不能任性沖動。一方面要和子女做好溝通,說出自己的困難和需求,取得子女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家庭矛盾;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公證、立遺囑的方式,對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等做好合理安排,避免日后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