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9月11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明知自己被列為失信人員,無法乘坐飛機和高鐵,“老賴”陳某卻耍“小聰明”——冒用他人身份證購買高鐵票,結(jié)果被廈門鐵路警方行政拘留兩日。
9月9日,廈門北開往北京南的G356次動車始發(fā)不久,列車員開始查驗車票。查驗過程中,列車員發(fā)現(xiàn)7號車廂旅客陳某所持身份證與本人相貌不符,于是用對講機呼叫正在巡邏的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乘警周永泰對其做進一步身份核對。
周警官問陳某:“這張身份證是你的嗎?”陳某堅定地回答:“沒錯,這照片跟我這么像,難道不是我嗎?”
周警官質(zhì)疑道:“雖然你打扮得比較潮、比較年輕,但并不像只有18歲啊?”在乘警的追問下,陳某依然繼續(xù)編理由,但邏輯上開始露出破綻。陳某有點慌,后來稱自己8日住賓館時把身份證落下了,由于著急出差就拿了兒子的身份證買票乘車。
乘警立即將信息報回值班室進行身份核驗。原來,陳某在2018年因債務(wù)糾紛被列為失信人員。他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了一張動車票進站上車,中轉(zhuǎn)換乘時上了高鐵,以為可以耍點小聰明,沒想到終究被抓了。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陳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兩日處罰。
鐵路警方提醒,乘車時若忘記攜帶或者遺失身份證,可在車站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如果是被納入“黑名單”的失信人員,不能乘坐“G”字頭列車及列車軟臥,切勿抱著僥幸心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