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11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 陳捷)南昌法官來廈辦案,接受訴訟當事人江旅集團公款宴請,被訴訟另一方的廈門一企業(yè)實名舉報。此事引起了多方關注。
舉報背后爭議的焦點——上市公司國旅聯合“換帥”引發(fā)的股權轉讓糾紛事件不斷發(fā)酵,公司新舊管理層交接博弈也不斷升溫:在對公司印章申請司法保全后,又公告變更新印章、新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變更法人。
一家上市公司,涉嫌同時存在兩套公章、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是怎么辦到的?一枚已被大股東申請了司法保全的公章,是怎么實現變更的?這是否合規(guī)合法?
此前公司的公章被申請司法保全
據了解,經江旅集團申請,此次南昌中院派法官熊緒華、法警沈振峰執(zhí)行送達保全裁定書,兩人先后至北京、廈門送達保全裁定書。保全對象包括公章、執(zhí)照在內的重要物件。
而宴請南昌法官行為的曝光,將江旅集團推上了輿論風口浪尖。
隔天(11月7日),國旅聯合即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領取了新營業(yè)執(zhí)照并啟用新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原公司副董事長施亮正式變更為公司董事長曾少雄。公司已啟用新的標示了相關編號的法定名稱章,并啟用新的標示了相關編號的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法人名章。
宴請法官事件實名舉報人、當代控股集團董事長助理胡嘯表示:“在雙方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解決之前,設立了過渡期,雙方在過渡期的會議紀要中明確約定了章照的管理是在國旅戶外(國旅聯合全資子公司)暫管,由原大股東當代資管監(jiān)督使用。而他們手里是沒有公章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變更法定代表人是比較意外的,不知道他們通過什么方式,有什么依據去變更。”
新舊東家互責違約互訴公堂
2018年6月份,國旅聯合時任控股股東當代資管與江旅集團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當代資管擬將其持有的公司14.57%股權以6.1億元轉讓給江旅集團。直至2019年1月16日,上述股權轉讓登記手續(xù)完成,江旅集團成為公司新任控股股東,公司實控人也由王春芳變更為江西省國資委。
然而時隔7個多月,江旅集團卻將當代資管及其關聯方、原實控人王春芳一舉告上法庭,請求南昌中院判令當代資管原管理層向新任管理層辦理交接。同日,國旅聯合將王春芳、當代旅游(公司第二大股東,系當代資管一致行動人)、施亮等七名被告,以“涉嫌在公司原實控人指使下,違背對公司的忠實、勤勉等義務”為由告上法庭。
今年11月5日,當代資管又以“江旅集團未履行此前簽署的《戰(zhàn)略合作協議》有關約定”為由,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要求江旅集團將其持有的國旅聯合510萬股股票返還。
公司新舊東家就管理層交接問題互訴公堂,究竟哪一方違約也成為訴訟案的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