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恐音視頻通過宣揚殺戮血腥場面
對收看者進行蠱惑、洗腦、煽動
粉飾暴恐活動,傳播宗教極端思想
傳授制爆犯罪方法,社會危害極大
臺海網(wǎng)6月8日訊 據(jù)廈門公安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6月8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陳某杰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案。法庭上,陳某杰對公訴機關指控不持異議,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法院認定陳某杰構成宣揚恐怖主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9年12月,廈門警方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人在網(wǎng)上非法銷售傳播暴恐音視頻網(wǎng)盤鏈接。接到線索后,市、區(qū)兩級反恐部門立即展開研判偵察,迅速鎖定涉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杰(男,25歲,河南信陽人)。同年12月16日,警方在陳某杰暫住處將其抓獲,并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陳某杰作案前在廈門某酒吧工作。2019年上半年,陳某杰在視頻論壇發(fā)現(xiàn),部分網(wǎng)友熱衷于觀看血腥、暴力音視頻。“財”迷心竅的陳某杰遂向他人購得4個涉暴恐音視頻,并在2019年9月至12月間,通過網(wǎng)絡向梁某、張某某等137人出售,共計獲利1200余元。經(jīng)審查,涉案4個視頻均包含宣揚恐怖主義、炫耀展示恐怖事例的畫面和內容,具有極強的煽動性、示范性、恐嚇性和暴力性,均屬于典型的載有恐怖主義內容的視頻資料。
6月8日隨著莊嚴的法槌落下,因貪戀不義之財?shù)年惸辰苁艿搅藨械姆芍撇?,當庭認罪悔改,表示要吸取教訓,把好人生方向,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而本案中陳某杰的上下家,多人因宣揚恐怖主義、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有的已被作行政拘留處罰。
【司法機關鄭重提醒】
傳播暴力、血腥、恐怖的音視頻,以及非法持有上述音視頻均屬于違法行為,網(wǎng)絡和社交平臺也不是法律“真空”、不是法外“樂土”,切莫為了尋求刺激、滿足好奇心理而去搜索、收藏、觀看、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傳單等物品,否則將會受到法律嚴厲的懲罰!每一個公民發(fā)現(xiàn)此類情況,要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營造良好的網(wǎng)絡環(huán)境!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條之三
以制作、散發(fā)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fā)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二十條之六
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二條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對任何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作出妥協(xié),不向任何恐怖活動人員提供庇護或者給予難民地位。
第三條恐怖活動,是指恐怖主義性質的下列行為:
(一)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二)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志的;
(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四)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xié)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