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3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林彬彬 通訊員 湖法)“老賴”有錢不還,“拒執(zhí)罪”等著你!近日,導報記者從湖里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今年以來重拳出擊,向公安機關移送追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案件10件,“老賴”11人,目前已對4名“老賴”作出有罪判決。
被告人肖某就是被判刑的“老賴”當中的一個。此前,湖里法院就陳先生與肖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民事調解,確認肖某應償還陳先生借款本金26萬元。之后,因肖某未按照達成的協(xié)議履行還款義務,陳先生向湖里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當時,法院很快作出執(zhí)行裁定,要求被告人肖某應遷出并騰空位于集美區(qū)的一套房產,然而被告人肖某明知法院裁定及公告的內容,且在陳先生同意預留法定租金的前提下,拒不騰退房屋,致使已生效的裁定無法執(zhí)行。
為此,湖里法院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拒執(zhí)罪。直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被告人肖某一家仍在該房產內居住生活。隨后,公安機關將被告人肖某抓獲。
今年8月,陳先生與被告人肖某達成執(zhí)行和解,雙方確認本案債權為30萬元,并分期至2021年2月份還清。
雖然案件和解還要還錢,但是,因被告人肖某對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執(zhí)行而拒不執(zhí)行,已構成犯罪,仍然難逃刑責。
近日,湖里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肖某犯拒不執(zhí)行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