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8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網紅歌曲“神似”,地理標志商標出現(xiàn)在外地公司的產品介紹里,音樂平臺未獲授權上線作品……4月26日是第21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了廈門法院2020年度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案例涵蓋著作權糾紛、商標侵權、專利糾紛、技術糾紛等。其中包括“長得丑活得久”歌曲改編權糾紛、“安溪鐵觀音”遭遇商標權糾紛案。
案例一:
網紅歌曲引發(fā)著作權糾紛
“長得丑,活得久。長得帥,老得快。我寧愿當一個丑八怪,積極又可愛……”這首《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很多人都不陌生。這是北京肆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肆意公司”)獨家簽約藝人王子琦的原創(chuàng)作品。歌曲一經發(fā)布,迅速走紅。
廈門鑫一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一公司”)簽約藝人徐紫薇與案外人秦某創(chuàng)作了《長得丑活得久》。因為該作品與《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存在相似之處,肆意公司以鑫一公司和徐紫薇侵犯了《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的表演權和改編權為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經審理,法院認為,歌詞中的相關表述雖然較早前即在網絡上出現(xiàn)并有一定流行度,但王子琦將2017年網絡已存在的“長得帥老得快”“長得丑活得久”“我寧愿當個丑八怪,美麗又可愛”等改編成適合演唱的歌詞,其歌曲上傳網絡后獲得了大量的點播,其表達形式具有獨創(chuàng)性,應當享有著作權?!堕L得丑活得久》副歌部分占整首歌一半以上的篇幅,對相關網絡用語的組合排列與王子琦創(chuàng)作的案涉歌曲歌詞高度近似。無論是作為歌詞創(chuàng)作者的徐紫薇還是專業(yè)演藝公司,都有足夠的時間和渠道接觸到網紅歌曲《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
根據(jù)“接觸+實質性相似”的判斷標準,法院認定徐紫薇和鑫一線公司侵犯案涉作品詞部分的著作權及表演權,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經一審、二審,廈門中院判決徐紫薇應賠償肆意公司經濟損失8萬元,鑫一線公司對其中的5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