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30日訊 據廈門電視臺報道 一輛車賣出去了兩三年,卻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最近,原車主收到一條車輛交通違法信息,才想起這個事。但車輛已經過了好幾手,原車主也找不到現(xiàn)在的車主人。不想替人處理交通罰單,又找不到現(xiàn)車主,這可怎么辦呢?原車主等人想出了謊報車輛被盜的餿主意。這下,車是找到了,但原車主的行為也違法了。
近日,馬巷派出所接報一起汽車被盜的警情。民警趕到時,現(xiàn)場除了報警人林某外,還有林某的大舅子余某和二手車商張某。林某告訴民警,丟失的是一輛已經開了10多年的國產汽車。2017年,林某把車賣給大舅子余某,后來大舅子想換新車,就委托二手車商張某把車賣了。
馬巷派出所民警 陳少寅:他們三人都說了,今天是過來看這個車,想要交易,發(fā)現(xiàn)車不見了。
林某和余某堅稱,尋找買家期間,他們一直把車停在小區(qū)附近的道路邊。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民警在后續(xù)的調查中發(fā)現(xiàn),這輛車早就不在廈門,根本不是林某他們說的那樣,一直停在路邊。
馬巷派出所民警 陳少寅:發(fā)現(xiàn)這個車從2018年開始,就已經沒有在廈門的任何軌跡,都在泉州、南安這邊活動,而且車輛的保險,年檢都很正常。
當天,民警在南安找到這輛車。車輛駕駛員對民警說,他是從別人手中買下的這輛二手車。隨后,民警又輾轉省內多地尋找到多位車輛曾經的買家,最終確認,這輛車是從二手車商張某手上賣出去的。車輛明明賣了,為何要謊稱丟車呢?
馬巷派出所民警 陳少寅:張某當時是把車給賣了,經過三四手的交易之后,都沒有過戶,在今年1月份的時候,原車主余某收到一條違法的短信,他們才想起這個車經過這么多手的交易,并沒有過戶。
為了找到車輛現(xiàn)在的主人,林某、余某和張某合伙報警謊稱“車被偷了”,希望民警替他們找到車輛。當然,現(xiàn)在車雖然找到了。但林某等三人因為謊報警情,也被警方分別依法處以7天到10天不等的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