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道路交通秩序,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決定調整思明區(qū)、湖里區(qū)、集美區(qū)部分道路交通組織,并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思明區(qū)
體育路育秀東路口東、西進口工作日(7:00-9:00, 17:00-19:00)禁止機動車掉頭。
二、湖里區(qū)
鐘宅西二路枋湖路口東、西進口禁止車輛左轉。鐘宅西二路鐘智西路口東進口禁止車輛直行及左轉,南進口禁止車輛左轉。仙岳路湖邊花園地下通道東側道路(南北走向,仙岳路與橋頭路之間)實行機動車由南往北方向單向行駛,禁止機動車由北往南方向行駛。
三、集美區(qū)
盛光路(樂海路至信毅路段)實行機動車由北往南方向單向行駛,禁止機動車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應急車輛、救護車、公交車除外)。行經車輛請繞行同集南路、印斗北路等周邊道路。本通告自2022年7月7日0時起實行,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合理選擇出行道路,按相關區(qū)域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服從現(xiàn)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違者將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