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不少人習慣把鞋柜放在門外,這樣不但出入方便,還能為家里騰出更多空間。殊不知,恰恰有人就盯上了這不設防的鞋柜。近日,海滄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盜竊案件。
去年11月到今年2月,無業(yè)青年小航(化名)因為賭博欠了錢,萌生了偷鞋來賣的想法。他先是來到海滄的多個小區(qū)踩點,隨機選擇了一些沒有門禁的樓棟,找到在門口擺放鞋柜的住戶后,小航就將鞋柜里一些知名品牌的限量款、高價球鞋盜走,之后迅速銷贓。
海滄法院刑事審判庭工作人員 韋文杰:拿到了他心儀的這種鞋子以后,他再把它放到快遞箱子里面,通過個人買賣的方式把這些鞋子銷贓,同時他也有通過,比如說線上走回收平臺,去把這些鞋子回收給二手的平臺,進行銷贓。
海滄的一名受害人報警后,警方將小航拘留,但小航在取保候審期間仍不收手,在泉州再次偷走了3雙鞋,最終被警方抓獲。經(jīng)鑒定,被盜的9雙鞋子價值達到5979元,隨后,檢察機關依法以盜竊罪對小航提起公訴。
海滄法院刑事審判庭工作人員 韋文杰:本案中的小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的財產(chǎn),經(jīng)過鑒定,這些鞋子的價值是達到了近6000元,已經(jīng)達到數(shù)額較大的標準,所以我們就認為,小航已經(jīng)構成了盜竊罪。
最終,法院判處小航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法官提醒,居民樓樓道屬于公共空間,將鞋柜或其他貴重物品擺放在住所外的公共區(qū)域,既不安全,也存在一定的消防隱患。
海滄法院刑事審判庭工作人員 韋文杰:對于業(yè)主而言,需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盡可能不要把自己的財物放在公共的場所,這樣子就會讓小偷有可乘之機。對于物業(yè)而言,也應當加強管理,比如說對門禁的進一步的完善,避免這種盜竊的事情再次發(fā)生,對于所有人而言,更應該有一個法律意識,不管是在哪里的財物,都不允許去盜竊。
來源: 特區(qū)新聞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