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丈夫要拿住房和店面去抵押貸款,但小菲不同意簽字。為此,夫妻二人吵了一個月,最后,小菲無奈簽字同意貸款,但夫妻二人也因此分居了。
2010年初,小菲帶著女兒回娘家居住。對此,小菲所在的居委會也為小菲出具了一份《證明》,證實她確實長期居住在娘家。
在分居的日子里,丈夫不滿足于將自有的財產(chǎn)用于放貸,開始向親友借錢,欠下的債務也越來越多。
“我根本不知道他會欠下那么多債務?!毙》普f,直到債主鬧上門后,她才得知,分居期間,從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將近一年的時間里,丈夫竟向親戚朋友借款2800萬元,然后,再將這些錢轉借給一名卓姓男子。不僅如此,前夫還將家庭積蓄和房產(chǎn)抵押貸款,也全部借給了卓某。
離婚 債主起訴 要求連帶還
2011年12月,小菲與丈夫感情破裂,辦理了離婚。
這時,更大的一場噩夢也來臨了。因向小菲丈夫借款的卓某卷款而逃,下落不明,債主們蜂擁而至,找他們夫妻討債。
目前,起訴的17位債主中,已經(jīng)有11人同意調(diào)解,和小菲及其前夫簽署了調(diào)解協(xié)議。這些接受調(diào)解的債主同意對小菲“網(wǎng)開一面”,答應僅在他們“夫妻共有財產(chǎn)的范圍內(nèi)”讓小菲承擔連帶責任,超出夫妻共有財產(chǎn)部分,不再找小菲起訴。
但還是有6位債權人不同意調(diào)解,他們借給小菲前夫的借款也多達上千萬元,他們要求小菲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小菲將背負她幾輩子也還不起的債務。
“這些不接受調(diào)解的債主,可能就是有意想讓我難受?!毙》普f,其實,她一個月4000元的工資,前夫欠債總額好幾千萬元,即使她將工資拿出一大半來還債,債主們每人每個月恐怕也只能分到幾十元錢。
近日,小菲給這些債主群發(fā)了一則短信,短信中說:“那些錢,我一分錢都不知道,也一分錢都沒碰到,只是因為命不好,嫁給了那樣一個不負責的人。如今,我已經(jīng)失去家庭,失去了所有,你們?yōu)槭裁催€不放過我?”
焦點 不知情,也要連帶還?
老公借錢,如果老婆不知情,也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這一問題,成為債主們和小菲及其前夫在法庭上爭議的焦點。
小菲說,她對前夫借款的事情并不知情,這些錢也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這些債務是前夫的個人債務,不能算是夫妻共同債務。
對此,前夫劉先生在庭審中也作證說,他把所有借來的錢全部轉借給了卓某,并沒有用于經(jīng)營活動,也沒有用于家庭生活。
小菲說,這些債主大都是前夫的親友,因此,不能排除他們是和前夫合謀,虛構債務。
小菲還說,她與前夫均有不菲的收入,家庭支出有限,根本無需對外舉債,更不需要借款幾千萬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