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 通訊員 徐然) 昨日,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公布兩起典型案例,嚴厲打擊虛開發(fā)票等嚴重涉稅違法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收到泉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移交的一起虛開發(fā)票案件協(xié)查線索。線索顯示,廈門嘉得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接受虛開60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稅合計689萬元。第一稽查局立即成立檢查小組,初步核查就發(fā)現該公司登記的注冊地址和生產經營地址均為虛假地址。
后經檢查小組調查獲悉,廈門嘉得物流有限公司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通過虛抵進項、虛列成本的方式逃避繳納稅款。最終,廈門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廈門嘉得物流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造成偷稅后果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繳稅費112萬元,處罰款214萬元,并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無獨有偶。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精準分析線索,調查得知福建贊晨網絡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期間,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40份,價稅合計3000萬元。該局依法對其虛開發(fā)票的行為處以罰款50萬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