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上世紀50年代 我國開始高考加分
我國是從上世紀50年代起實行高考加分政策,主要分為鼓勵性加分及扶持性加分兩大類。鼓勵性加分是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個性發(fā)展。而扶持性加分主要是針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體。
2014年,全國性加分項目共11項,其中鼓勵類6項,扶持類5項。各省市加分分值從5分至20分不等。
【同步】
教育部出臺文件規(guī)范自主招生,高校不得聯考
“北約”“華約”明年“不約”
臺海網(微博)12月18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記者 佘崢)教育部昨日也出臺了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的文件,要點是:自主招生在高考后進行;筆試科目不超過兩門;大學不得聯考,也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
換句話說,以往“北約”“華約”的自主招生考試聯盟,或是北大、清華的校長推薦、領軍計劃等等,明年都將“壽終正寢”。
自主招生指的是高校提前高考舉行考試,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盡管還要參加高考,但是,高考可獲得加分,一般在一二十分,也有加60分。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明年自主招生的時間:即2月份高校發(fā)布招生簡章;3月份,考生向高校提出申請,考生所在中學或原畢業(yè)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4月份,高校審查資料;4月底,高校公布初審通過名單;6月10日到22日,高校考核。
《意見》說,考核由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己诉^程須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專業(yè)及優(yōu)惠分值。
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錄取要求,原則上不應低于考生所在省(區(qū)、市)有關高校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學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yōu)秀考生,試點高校可提出破格錄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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