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四平市污水處理廠 債務糾紛未披露
根據公司實際控制人和鼎暉投資的協商,為專注于膜技術應用與水務投資運營主營業(yè)務,擬以三達環(huán)境工程為主體,于 2011 年進行相關的資產及業(yè)務重組,實現膜技術應用與水務投資運營主營業(yè)務整體上市。相關重組事宜包括承接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平三達科技”)運營的四平市污水處理廠相關資產和負債。
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除經營污水處理業(yè)務以外,還擁有一塊閑置土地待開發(fā),因此,2011年12月6日,三達環(huán)境工程通過新設全資子公司四平三達凈水有限公司與四平市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局、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四平市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的轉移協議書,四平三達凈水有限公司以6,566.80萬元承接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處理相關資產和負債。四平三達凈水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實際取得特許經營權。
據裁判文書網顯示,四平三達科技存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
2016年11月16日,四平市鐵東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吉林市江北水泥管制造有限公司訴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民事判決書(2016)吉0303民初1731號顯示,吉林市江北水泥管制造有限公司訴稱:2003年四平市污水處理廠截留干管工程材料采購經公開招標后,評標委員會評定原告為中標單位,中標標價為人民幣:2260700元。2003年6月19日原告與四平市污水處理廠簽訂了《四平市污水處理廠截留干管工程材料采購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交貨義務,但四平市污水處理廠卻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部貨款。
2007年8月16日四平市污水處理廠與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資產收購合同》,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為由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直接代政府支付給四平市污水處理廠的債權人。根據2007年12月5日四財城【2007】436號“關于對四平市污水處理廠有關債務情況的批復”文件,原四平市污水處理廠仍欠原告材料款893240元。
2008年1月15日四平市污水處理廠與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關于支付四平市污水處理廠債務的約定》,由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償還原告欠款。2008年1月25日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給付原告材料款51萬元,截至目前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材料款38324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拒不給付,故原告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2016年12月26日,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吉林市江北水泥管制造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幣383240元。欠款利息從本案立案之日(2016年11月16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費7048元,由被告四平市三達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