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長也炒股?
答案不僅是,還炒成了“股神”。
7月27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一案。
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陳樹隆作為相關股票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股票,累計成交金額1.21億元,非法獲利共計1.37億元。
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3205.83萬元,非法獲利共計3031.17萬元。
獲利1.37億元,相比那些內幕交易還虧損的案例,確實可稱為“股神”了。
“327國債”一戰(zhàn)成名
“當官就不要發(fā)財,發(fā)財就不要當官,否則人財兩空,后悔莫及。”在中紀委專題片《巡視利劍》中,陳樹隆對自己前半生的經歷總結道。
陳樹隆謀取私利的方式非常隱蔽,主要是通過證券市場牟利,這和他的專業(yè)出身有關。
陳樹隆畢業(yè)于安徽財貿學院,到黨政機關任職前,多年在安徽的國有金融證券企業(yè)擔任一把手。
陳樹隆最開始嶄露頭角,是在1995年著名的“327國債事件”。當時他擔任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和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
在這場金融地震中,“證券教父”管金生因此倒下。但陳樹隆卻成為這場風暴的直接受益者之一。陳樹隆帶領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直接“參戰(zhàn)”,最終為國債中心掙得4億多元。為此,安徽省政府獎勵他數(shù)百萬元,正式拉開了其從農家子逆襲“股神”的序幕。
1998年殺入股市
陳樹隆大規(guī)模進入股市則是在1998年前后。
事實上,陳樹隆之所以能獲得巨額利潤,并非由于他真是股市奇才,更多得益于權力。
《巡視利劍》介紹,陳樹隆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過權錢交易得來的。1994年到1998年,他擔任安徽國債服務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權為私營企業(yè)主施永炒作期貨、拆借資金提供幫助,為對方帶來了巨大利益,然后向對方索取回報。
此后,陳樹隆利用自己在股票、期貨交易方面的專長,表面上打著招商引資、金融創(chuàng)新的幌子,然后給他選中的上市公司或私營企業(yè)大量的政策優(yōu)惠、財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職權購買原始股、炒作股票,以獲取暴利。
例如他擔任蕪湖市委書記期間,在推動蕪湖市某國有企業(yè)資產重組過程中,就違規(guī)購買大量股票,獲利數(shù)千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陳樹隆任蕪湖市委書記的時間是2008年6月-2011年12月之間。歸屬蕪湖市國有企業(yè)的上市公司有海螺型材、皖江物流(原名蕪湖港)和海螺水泥。
在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期間,上述三家企業(yè)僅有皖江物流進行了重大資產重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