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微博)8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 文/圖)相比去年,今年龍巖中心城區(qū)普通商品房界定標準進一步放寬: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大于1.0,單套建筑面積小于144平方米,單套實際成交總價低于120萬元(不含地下車庫、車位)。
昨日,導報記者獲悉,這是龍巖市政府日前下發(fā)的通知。市住建局房地產(chǎn)產(chǎn)業(yè)科相關(guān)人士介紹,普通商品房的認定標準,每年都會根據(jù)當前的房價做出一次至兩次調(diào)整。
目前,龍巖商品房均價突破8000元/平方米。龍巖大道、龍騰路等主干道附近的樓盤,均價則超過了9000元/平方米。
按照去年普通商品房的界定標準:單套實際成交總價低于100萬元(不含地下車庫、車位),市民如果買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很容易就超過100萬元,被認定為非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和非普通商品房,對購房者來說有何區(qū)別?這里頭,差別可大了——非普通商品住房,契稅稅率為3%;普通商品房,契稅稅率為1.5%。
以市民林先生購買一套總價110萬元的房子為例,按照去年標準,認定為非普通商品房,須繳納3.3萬元契稅;而按照新標準,只需繳納1.65萬元契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