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19日訊 (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林芹 楊文 通訊員 陳昌和)近日,福建省政府同意印發(fā)《福建省公路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要求加快“尼伯特”臺風災毀公路的修復重建,年底前災毀公路基本恢復全面通行能力。
方案還要求,今后公路因災出現(xiàn)阻斷的,原則上高速公路一般災毀搶通時間不超過6小時,重大災毀除特殊情況外搶通時間不超過2天,災毀路段修復重建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國省道一般災毀搶通時間不超過12小時、重大災毀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搶通時間不超過3天,災毀路段修復重建原則上不超過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