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一名6歲的女孩寄宿在幼兒園老師家中,竟被老師的同居男友邱某某強暴。近日,福安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邱某某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數(shù)罪并罰,執(zhí)行有期徒刑7年。
6周歲的妮妮(化名)在福安一所幼兒園讀大班。法院審理查明,今年7月,妮妮寄宿老師家中,邱某某多次趁家里無人強暴妮妮。
(原文標(biāo)題:福安一6歲女孩寄宿老師家 被老師男友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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