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27日訊 據人民網報道,新時代東風浩蕩,中國夢曙光在前。改革開放40年,福建作為最早實行改革開放的省份之一,始終以敢為人先、愛拼會贏的精神探索前行。在新時代新征程新起點上,福建各地如何先行先試、攻堅克難,推動高質量發(fā)展實現(xiàn)趕超目標,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形成更高層次改革開放新格局是值得我們關注的話題。本網今起推出“風云40載·高質量發(fā)展的福建實踐”系列報道,講述福建各地改革發(fā)展的故事,以傳遞改革開放的磅礴力量。
沙縣小吃紅遍全球,也讓小城沙縣人盡皆知。
沙縣自古以來便是商貿重鎮(zhèn),改革開放,激活了沙縣人闖蕩的基因,上世紀80年代開始,沙縣人陸續(xù)帶著小吃走出了縣城。如今的沙縣,全縣人口不足30萬,卻有超過6萬人在外經營小吃。
小吃興,沙縣興。但人口流出卻致使大片林地閑置、荒廢,綠水青山枉自多。
振興鄉(xiāng)村,綠水青山莫等閑,是擺在沙縣歷屆縣委縣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
2003年,福建全省推進集體林權改革。這場被稱為“繼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后,中國農村的又一次偉大革命”的改革,激活了沙縣的山林和村莊。
“一評二押三兜底” 資本進山入林盤活閑置山地
在夏茂鎮(zhèn)梨樹村經營著一家家庭林場的洪集體見證了沙縣的山林變遷。
1992年,32歲的洪集體在“下海”浪潮中離開了鄉(xiāng)鎮(zhèn)干部的崗位,加入了小吃“大軍”,遠赴省城福州經營沙縣小吃。
“當時鎮(zhèn)上很多人都在外做小吃,山里的林子多,沒人打理。我認為這是個商機。” 兩年后,洪集體放棄了小吃生意,回到了鎮(zhèn)里。
他申請了砍伐證,流轉了幾十畝閑置的林地,做起了伐木生意,賺了7、8萬元。
第一桶金還算順利,但在此后的20年間,洪集體的林場規(guī)模雖然不斷擴大,卻沒少碰壁。“當時林地權屬不明、四至不清,我們從事林業(yè)生產經常遇到糾紛。有時一鬧就是2、3個月,而一年中只有8個月砍伐期,所以常常損失慘重。因此一直也在考慮放棄林業(yè)。”
2001年,一個標志性的事件讓洪集體看到了希望。
當年12月30日,第一本清清楚楚標注著“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使用權歸林農自己所有”的新式林權證在龍巖市武平縣誕生。
“明晰林地產權,無疑是重大利好。”這本證,讓洪集體篤定了林業(yè)的未來。
林改,自此在福建全面鋪開。2003年,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統(tǒng)一部署,沙縣開展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明晰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實現(xiàn)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2014年,沙縣開始承擔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任務,制定下發(fā)了《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qū)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推動鄉(xiāng)村振興的意見》。率先在全省開展林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改革,制定沙縣林地經營權流轉登記管理辦法,建設林地經營權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平臺,發(fā)放全省第一本林地經營權證。
這一年,正巧是洪集體在林子里摸爬滾打的第20年,他的林場規(guī)模已經達3600多畝。同年7月,洪集體注冊成立了青錢柳家庭林場,以營造用材林為基礎,利用林下空間環(huán)境發(fā)展林下經濟,種植中草藥鐵皮石斛和沙縣小吃燉罐藥材穿山龍。“習近平總書記說,‘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沉?0年的樹,該轉變發(fā)展思路了。”
這不是洪集體第一次考慮轉型,但每次都被“錢從哪來”給打了回來。“以林權抵押,申請貸款,銀行總因難以評估風險,只批下很小的額度。”轉型林下經濟,又需要不少的資金投入,為此洪集體糾結了好幾個年頭,“原本價值200萬元的林子,銀行最多給出60萬元貸款,并且放款時間長達月余、還款期限短至1、2年,還沒有實現(xiàn)經濟效益就要還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