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席上的時小雨(圖片由南平中院提供)
臺海網(wǎng)(微博)11月21日訊 (海峽都市報記者 周德慶 練仁福)時小雨涉嫌受賄一案,昨日在南平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這位曾在莆田、福州兩地擔任過副市長的廳官,再次吸引了無數(shù)目光的聚焦。檢方指控,2005年至2010年,被告人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副市長、福州市副市長期間,利用分管土地、建設、規(guī)劃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商品房項目開發(fā)與規(guī)劃等方便牟取利益,個人或伙同姚麗艷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
南平中院通過官方微博對此案的庭審進行了網(wǎng)絡圖文直播,這也是南平中院首次網(wǎng)絡直播庭審。該案今天將繼續(xù)開庭審理,對于庭審實況本報記者將繼續(xù)關注。
被指控2005年至2010年受賄6筆
該案由南平中院刑二庭伍景鷹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陳秀欽、鄭福晉三人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曾倩穎擔任法庭記錄。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李佐漢、檢察員胡敬春、代理檢察員林巧妍出庭支持公訴,福建謹而信律師事務所朱柏濤律師、鐘永元律師出庭為被告人時小雨進行辯護。南平市紀委組織南平市住建局、規(guī)劃局及城市管理執(zhí)法局的班子成員旁聽庭審。
根據(jù)南平中院官微直播信息,昨天上午8點35分,審判長宣布開庭。被告人時小雨到庭站在被告人席上。根據(jù)公訴人起訴書,2005年至2010年,被告人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副市長、福州市副市長期間,利用分管土地、建設、規(guī)劃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商品房項目開發(fā)與規(guī)劃等方便牟取利益,個人或伙同姚麗艷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檢方對時小雨涉嫌受賄罪的指控共有6筆,其中伙同姚麗艷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計有3筆,金額分別為30萬、30萬和1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