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法部門:出租車司機多收的一趟過路費屬違規(guī)
昨日下午,東南快報記者去阿波羅酒店查看了相關的監(jiān)控視頻,但并未發(fā)現(xiàn)該出租車的出現(xiàn)。
經(jīng)查,黃小姐所說的閩AT37**的出租車歸屬于美福出租車有限公司。該公司一江姓工作人員回應稱,該出租車4月24日早上9點4分從阿波羅酒店出發(fā),到達機場時為9點52分,在時間上跟何女士所說的有點出入。當時開車的司機姓陳,已經(jīng)51歲了,陳師傅向該公司表示,當時他搭載的是一位去北京的男生,并未搭載過何女士。江姓工作人員表示:“何女士可以報警,由警方介入,可以找我們的司機當面對質。”
昨日,福州市運管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通過查詢出租車GPS行車軌跡得知,除了上述出租車的時間相近,并未發(fā)現(xiàn)在該時間段內與何女士所乘時間完全一致的其他出租車。但工作人員說,不排除何女士所乘的是其他的士,因為一些的士沒有安裝GPS定位系統(tǒng),或者該系統(tǒng)處于欠費狀態(tài),甚至有的士司機有意拔掉該系統(tǒng)線路。
另外,該工作人員表示,從阿波羅酒店到機場,的士可以加收單趟33元的過路費,總共180元左右才是正常價格。何女士所付價格明顯過高,但她需要向執(zhí)法部門提供的士的車牌和相關票據(jù),才能對對方進行處罰。
何女士說,由于人在國外,報警有諸多不便,她將讓家人去機場查看相關視頻,看能否找到該的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