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訊 據福州晚報報道 一些餐飲商家收到客戶投訴,反映餐食中有異物,威脅要給差評,只好無奈選擇退款甚至賠錢。實際上,某些“客戶”是以此牟利的不法分子。近日,鼓樓區(qū)檢察院就一起針對外賣商戶的敲詐勒索案件,提起了公訴。
“去年3月,我自己點了一份外賣,里面真的有石頭,于是我就在外賣平臺投訴,沒想到商家很快就把錢款退給我,還賠了100元。”犯罪嫌疑人何某說。
何某自以為發(fā)現了一條“生財之道”,便如法炮制,上網搜索并下載了來源不明的嘴部流血的視頻和牙齒斷裂的照片,還偽造了就醫(yī)記錄截圖等素材。
之后,何某便使用外賣平臺進行隨機點單。為了躲避商家上門查看,何某還故意將收貨地址選擇在住處周邊區(qū)域。只要外賣送到,何某便從路邊找到小石子投入餐食中,并使用上述視頻和照片聯(lián)系商家索賠,并威脅要給差評、投訴。
有的商家在出餐時已檢查多遍,明知餐食里不可能有石子,但為了息事寧人,還是賠了一筆錢。
除了在福州市鼓樓區(qū),嘗到“甜頭”的何某又聯(lián)合蒙某、楊某在福建多地進行類似的敲詐勒索行為。何某等三人今年6月被警方抓獲時,共實施敲詐勒索400多次,非法獲利人民幣8萬余元。
“何某等人的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經濟和網絡交易秩序。”鼓樓區(qū)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經辦檢察官表示。針對本案中何某等人作案地點多,犯案方式隱蔽,金額流水復雜的特點,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通過外賣平臺后臺數據及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分析比對,固定證據,于近日以敲詐勒索罪向何某等三人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示,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實施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面對有敲詐勒索嫌疑的消費者,商家在依規(guī)依法經營的同時,要勇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及時保留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