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曉琪 通訊員 周曉彬 曾銀燕)平和的張女士不幸患上癌癥,但丈夫和兒子對她卻不管不顧。最終,她將丈夫和兒子告上法庭。
張女士家住平和縣山格鎮(zhèn)白樓村,與張先生于1991年結婚,兩人先后生育一雙兒女。
2015年10月,張女士經醫(yī)院診斷患有左邊乳腺癌,經治療后痊愈。2018年1月,張先生向法院起訴離婚被駁回。2018年5月經醫(yī)院確診發(fā)現癌癥轉移,左鎖骨下患有淋巴結癌,張女士不得不再次住院治療,治療費用約20萬元。然而,丈夫張先生和兒子張某成卻對她不聞不問。無奈之下,張女士將丈夫和兒子同時告上法庭。
1月24日,經平和山格和貴調解室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張先生請護工照護張女士,并接受張女士娘家人監(jiān)督,從而解決了張女士的燃眉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