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林玲 張藝仙 鄭秀敏)明明是朋友醉駕撞到護欄,他卻幫忙“頂包”,結果兩人都被抓了。
事情發(fā)生在2月22日20時46分,漳州臺商投資區(qū)交警大隊接報警稱,在龍池龍祥路羅麗芬公司路段,一部車牌號為閩D5×××0的貨車撞到護欄,車輛受損無人受傷。
接到報警后,大隊值班民警立即帶隊趕赴現場處理。到場后,報警人王某華稱其是閩D5×××0貨車的駕駛人,但對事發(fā)經過卻支支吾吾。民警憑著職業(yè)敏感,懷疑其中存在貓膩。經對王某華再次詢問,他最終承認,事故發(fā)生時車輛是其朋友向某光駕駛的,因為向某光喝了酒,怕被追究法律責任,所以叫自己來“頂包”。
隨即,民警立即要求其聯系向某光到場配合調查。
在多次詢問后,向某光對自己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行為供認不諱。后經抽血檢驗鑒定,向某光事發(fā)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8.8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最后,民警依法對向某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行為作出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對王某華涉嫌包庇罪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