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像“探照燈”發(fā)出光
嘉賓:梁明煅(廈門一中學生家長,其子今年初以高二學生身份拿到北大預錄取通知書)
對“狼爸”的這種育兒理念,我個人是持反對態(tài)度的。
一來時代變了。過去,孩子面對的是平面媒體,接觸的多是書、報紙、雜志,掌握的信息量有限,受家長掌控比較多;但如今,在信息化的條件下,有些孩子,他掌握的信息甚至比家長多,家長“棍棒底下出才子”、“孩子是民,家長是主”的教育理念并不適合大多數(shù)孩子。
二來,雖然三個孩子都上了北大,但如果是按父母的意愿來學習,他們的知識結構、基礎知識可能會有所欠缺,在將來的成才之路上可能會比別人更辛苦。
此外,用“棍棒”這種方式育兒,孩子在心理上會不會產(chǎn)生扭曲,將來會不會有暴力傾向?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思考。
我個人認為,在育兒方式上,由于每個孩子都不同,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一樣,每個家長的育兒理念也不一樣,盲目效仿不可取。家長的“棍棒”,一種是“狼爸”的強壓方式,讓孩子聽家長話。其實,還有另外一種方式,那就是像“探照燈”那樣,發(fā)出指引孩子的燈光,給孩子以引導。比如說,剛開始,孩子不聽話,家長可以多加規(guī)范。作為家長,最關鍵的還是讓孩子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狼”“貓”搭配效果不錯 嘉賓:吳同學(雙十中學畢業(yè)生、北大大一學生)
“狼爸”方式,我個人認為,在孩子還小的時候有用。但隨著孩子漸漸長大,有了自己的思想,我想這種教育方式就不奏效了。
雖然我不怎么認同“狼爸”的方式,但不得不承認,對于孩子,有時候父母必須要強硬,我們才會聽話,才會有個方向上的引導,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但這種強硬,并不是強制性地要求學習琴棋書畫各項技能,那些東西,會當然更好;但是不感興趣,也不能強求。
小時候有一段時間,我也是被迫學了單簧管。雖然當時是被迫的,但現(xiàn)在則因為擁有這樣的 “手藝”,非常自豪,心里還是非常感謝父母的。我想,父母在孩子拿不定主意的時候,應該多加引導,但這種引導應該是循序漸進的。
比如學琴。孩子學琴,畢竟一開始不一定真有興趣,這就需要家長慢慢激發(fā)興趣,而不是要求一天必須練3個小時,此時父母可以帶孩子去聽聽音樂會,從培養(yǎng)興趣開始。
我覺得,父母太“狼”不好,但太“貓”(民主),也不見得好,畢竟人都是想偷懶的,沒有壓力基本上很難有動力,更何況是小孩子。在我家,我父親較“狼”,母親較“貓”,兩者搭配,效果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