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2日,朝鮮在北部地下核試驗場舉行第三次核試驗。朝方稱,這是針對“美國敵對行為”的正當回應。
2013年3月7日,聯(lián)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關于朝鮮第三次核試驗問題的第2094號決議。該決議要求朝鮮不再進行核試驗,放棄核武器計劃,并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2014年11月18日,第68屆聯(lián)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在紐約通過朝鮮人權決議案。20日,朝鮮外務省發(fā)言人發(fā)表聲明,稱美國的行為正在逼迫朝鮮繼續(xù)新一輪核試驗。
2015年5月20日,朝鮮國防委員會政策局發(fā)言人聲明稱,“朝鮮的核打擊手段已經進入了小型化和多樣化階段”,警告各方“不要針對朝鮮強化自衛(wèi)能力的措施進行挑釁”。
2015年7月21日,朝鮮稱不會效仿伊朗核問題協(xié)議解決朝鮮半島核問題,并稱“將絕不會放棄核武器”。
2015年9月15日,朝中社報道稱,朝鮮原子能總局發(fā)言人曾于2013年4月表示,鈾濃縮工廠等寧邊的一切核設施經過重新整修,開始正常運作。
(來源:中新網(wǎng))
(原標題:朝鮮核問題大事記:近年曾三次進行核試驗)
(原文地址:http://finance.chinanews.com/gj/2015/09-15/752496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