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9日訊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爆料,巴紐案關系人黃志芳有一個“虛擬帳戶”,從2004年至2006年巴紐案爆發(fā),進出虛擬帳號的現(xiàn)金高達一千五百萬元(新臺幣,下同)。他質疑,虛擬帳戶與巴紐案傭金回扣案有關,他會將相關資料交給準監(jiān)察院長王建煊調查。
據(jù)臺媒報道,邱毅說,黃志芳臺新國際商業(yè)銀行的帳戶,從2003年至2006年四年間,進出高達二千六百多萬元。黃志芳除了2005年向監(jiān)察院“意思意思”申報了該帳戶八十三萬元存款外,2003、2004及2006年均隱匿不報。
邱毅說,最啟人疑竇的是,黃志芳有一個“○○七”開頭共十六碼的“虛擬帳戶”,2004年到2006年間,黃志芳的虛擬帳戶與臺新帳戶有密集的金額往來,從虛擬帳戶轉出臺新帳戶的計有八百六十二萬多元,轉入的金額也有六百九十多萬元,合計金額進出一千五百多萬元。黃志芳既然有臺新銀的帳戶,為什么還設“虛擬帳戶?”
有關黃志芳說,所謂的“虛擬帳戶”從一九九九年到二○○六年處于“冬眠狀態(tài)”,邱毅攤開他握有的資料說,二○○四年二月到二○○六年的二月,都有金額轉出與轉入的紀錄,“黃志芳料想不到我有完整的明細?!秉S志芳說要控告,他尊重黃的決定。
至于黃志芳說臺新銀帳戶是用于買賣股票,邱毅說,不論該帳戶用途為何,只要是公務人員,依法每年都要向“監(jiān)察院”定期申報。且如果黃志芳所言屬實,證明黃志芳跟陳哲男一樣,都是在擔任“總統(tǒng)府”副秘書長期間就炒股,而且還漏報股票買賣紀錄。
國民黨“立委”邱毅指控前“外交部長”黃志芳以“虛擬帳戶”收取巴紐案傭金,黃昨天怒批“亂講一通”,黃志芳妻子也立刻找出銀行存摺,強調所有資料都可攤在陽光下。黃表示,今天會連絡律師控告邱毅。
邱毅質疑黃志芳設立開頭是○○七的“虛擬帳戶”,在2004年到2006年有一千多萬元進出,可能與巴紐案有關。黃表示,該開頭○○七的帳戶是他進入“外交部”當科員時的“薪水帳戶”,他一九九九年離開外交部就凍結,里面只剩下五千多元,怎可能匯進匯出鉅款?
黃志芳說,他2006年接外長后,該○○七帳戶才又繼續(xù)恢復轉帳薪水,因此從一九九九年到二○○六年該帳戶都是“冬眠狀態(tài)”,沒有任何金錢進出。一旁妻子忍不住直呼,“冬眠帳戶會有錢進出,是看到鬼了嗎?”
黃表示,“外交部”是2006年8月才接辦巴紐案,跟邱指控的時間點也根本兜不起來,“邱毅一再這樣亂講,我一定告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