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媒體以“隱性臺獨”概念,來指代民進黨推動的以“去中國化”為核心的“臺獨”活動。這與“民進黨內(nèi)的‘獨派’”一樣,都是不準確的表述,有必要對此進行澄清,以助于深刻認清民進黨的種種“臺獨”分裂言行。
“民進黨內(nèi)的‘獨派’”這一表述錯誤在于,民進黨本身就是一個公然的“臺獨”政黨,內(nèi)部只有“臺獨”溫和派、務(wù)實派與激進派之分,沒有“獨”與“不獨”之分,更沒有“獨”與“統(tǒng)”之分。這是必須清楚的。否則就會將民進黨歸為“非獨”政黨,這是極其錯誤的。
而“隱性臺獨”是與“顯性臺獨”相對而言的,本是過去指李登輝執(zhí)政后期雖然表面不講“臺獨”,甚至有時還講“統(tǒng)一”,但實際上卻在從事“臺獨”活動,也有“A型臺獨”與“B型臺獨”之說。之所以是“隱性臺獨”,就是還不敢公開宣揚或從事“臺獨”活動,具有一定的欺騙性,這與民進黨等“臺獨”分裂勢力公然的“臺獨”主張或叫囂是不同的。后來李登輝逐漸暴露其本來面目,開始有了公然的“臺獨”言行,就不再有“隱性臺獨”之說了。
現(xiàn)在民進黨重新上臺執(zhí)政,外界普遍認為蔡英文會吸取陳水扁執(zhí)政時的經(jīng)驗教訓,不敢推動“法理臺獨”,但會搞“去中國化”的“隱性臺獨”。但是,“隱性臺獨”概念使用在這里并不準確,反映出對“臺獨”的概念、發(fā)展歷程及民進黨的“臺獨”本性缺乏深刻認識。民進黨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臺獨”政黨,早已有制訂“新憲法”與建立“臺灣共和國”的“基本黨綱”即“臺獨黨綱”,后來的“臺灣前途決議文”與“正常國家決議文”等,也是公然的“臺獨”分裂政治綱領(lǐng)。今日民進黨人所有的政治主張與政治語言,如“臺灣與中國”、“中華民國臺灣”、“我國臺灣”等等,都是公開的兩岸“一邊一國”或“兩個國家”定位。蔡英文等民進黨人時時刻刻講“臺灣是一個主權(quán)獨立的國家”,也是公然的“臺獨”言行。民進黨“去中國化”本身就是公然的“臺獨”分裂舉動,從來都不是隱蔽的。同樣,民進黨過去、現(xiàn)在與未來推動的“文化臺獨”,也是公然的“臺獨”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