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對十八大以來的中央對臺工作進行了精準、扼要的總結,并對未來的對臺工作進行了高瞻遠矚的規(guī)劃和部署。與以往歷次報告相同,十九大報告的涉臺論述部分一以貫之地強調了一個中國原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和平發(fā)展和反對“臺獨”等內容,并且與十八大報告一樣均劃分為實現祖國統一的必要性與途徑、兩岸關系的性質與兩岸互動的政治基礎、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安排以及堅決反對“臺獨”的莊重宣示四大板塊,不過其與十八大報告也有諸多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深化“交流發(fā)展”VS創(chuàng)新“融合發(fā)展”。
在論及深化兩互動合作、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政策安排時,十八大報告延續(xù)了以往歷屆黨的政治報告的路徑,即強調交流發(fā)展,希望通過交流走向統一。然而,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入,交流發(fā)展模式逐漸進入了瓶頸期,因為交流的前提是兩岸各自擁有不同利益,雙方期待在交流中增進己方利益,結果是在交流了多年后,“你的還是你的,我的還是我的”,兩岸并沒有變成一家人。鑒于此,習總書記提出了融合發(fā)展的新思路,意在通過主動向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fā)展機遇的方式融合兩岸利益,實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局面。在十九大報告中,習總書記明確指出,“愿意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fā)展的機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正是兩岸融合發(fā)展新思路的體現。
第二,闡釋一個中國原則VS凸顯“九二共識”。
十九大報告與十八大報告一樣,其涉臺部分的第二大板塊都是對兩岸關系性質與兩岸互動政治基礎的論斷,而這個論斷的核心就是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不過,與十八大報告相比,十九大報告更加凸顯了“九二共識”。十八大報告在兩岸論述方面有兩個突出的亮點:第一個是著重對兩岸政治關系現狀進行了明確定位,將十七大報告中的“尚未統一+同屬一中”擴展為“尚未統一+同屬一中+國家領土和主權從未分割、也不容分割”,即對一個中國進行具體闡釋;第二個是將“九二共識”一詞納入黨代會的政治報告。
不過在整個論述中,十八大報告還是更側重一個中國原則,畢竟一個中國原則出現了4次,而“九二共識”僅出現了1次。十九大報告則在重申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了“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明確界定了兩岸關系的根本性質”,這是首次在報告中將一個中國原則與“九二共識”嵌合在一句話內,而且一個中國原則出現了3次,“九二共識”出現了2次。不難看出,這是一個向對岸釋放的堅定信號,是在告訴民進黨,“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是一個中國原則,無論建構什么新論述,只要背離“一中”,那么就不可能被大陸接受,遑論試圖繞過、掏空或否定“九二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