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快,處罰輕。”昨日,兩名有電信詐騙前科的臺灣嫌犯稱,“圈內(nèi)”已有共識,一旦被抓回到臺灣,就會獲輕判,甚至?xí)涣⒓瘁尫?。因此在拉新人入伙時,會以此為誘餌,讓對方“打消顧慮”。
被押回臺很容易獲釋
4月30日,97名電信詐騙嫌疑人(包括32名臺灣人)從馬來西亞被押解回大陸,羈押在廣東珠海市看守所。公安部刑偵局副巡視員陳士渠表示,相關(guān)偵查調(diào)查工作已全面鋪開,待查清全部犯罪事實后,在大陸依法起訴、審判。
“我們知道,被遣返臺灣判刑會比大陸輕。”昨日,此前另一起涉嫌電信詐騙的臺灣嫌疑人林某某向記者透露。他是肯尼亞一個電信詐騙窩點的組織者。今年3月,他招募41人赴肯尼亞開設(shè)電信詐騙窩點。4月初窩點被查獲,他被大陸警方押解回北京。
此前林某某曾數(shù)次實施電信詐騙。2011年,他在臺灣參與電信詐騙被判處6個月監(jiān)禁。這次帶人到肯尼亞,他對新人進行“安全教育”時說,即使被查到犯罪證據(jù),也不會判刑很重。
林某某說,在臺灣做電信詐騙的人大多文化程度低,因為經(jīng)濟不景氣、工作不好找,加上電信詐騙臺灣判得比較輕,從犯大多只判一年。
很多臺灣嫌犯被屢抓屢放
新京報記者獲悉,4月15日晚,同案20名臺灣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臺。但次日凌晨,臺警方以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為由,將20人陸續(xù)釋放,引發(fā)兩岸輿論廣泛關(guān)注。4月21日,臺中地方法院作出裁定,將已釋放的20名臺灣嫌犯中的18人羈押禁見,對其余2人限制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