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軍事報道】是否應將“國家安全法”適用于香港,上月在香港引發(fā)爭論。最早提出將“國安法”引入香港的是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聯(lián)會理事長吳秋北,他在兩會前接受《環(huán)球時報》記者的專訪,詳細講述了他對這一問題的最新看法。
環(huán)球時報:您曾建議,由于《基本法》第23條遲遲未能在香港立法,中央政府可以考慮把“國家安全法”寫入《基本法》附件引入香港。這一說法在香港引發(fā)爭議。對此,您怎么看?
吳秋北:去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間諜法》,同時廢止了《國家安全法》,新的“國家安全法”目前正在立法階段。我去年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參與“國安法”修訂的時候就在想,香港至今仍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是不是應該趁國家修訂新“國安法”,也在香港引入“國安法”,以填補這一段時期的真空呢?所以我就提出了這個建議。
屏蔽此推廣內容 有人認為“國安法”不適合引入香港,我不同意。國家安全是全國性的,怎能說是香港特區(qū)自治范圍的事務呢?事實上,《基本法》18條表明,特區(qū)政府與人大基本法委員會商量后,可以把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這方面也有過先例,如《國旗法》。
環(huán)球時報:為何香港需要“國安法”?
吳秋北:一直以來,香港并沒有公開的“港獨”活動。但過去兩三年,社會上開始出現(xiàn)一些“港獨”的苗頭,甚至有具體的行動綱領,如帶著“龍獅旗”上街游行、大學的學生刊物刊登“港獨”文章,以及有些政黨與“港獨”組織互相呼應等。這些行為雖得不到大多數(shù)香港市民的認同,但如果社會對這種顏色革命沒有任何防范措施,后果會相當危險。政府有責任采取預防措施。去年下半年發(fā)生的“占領運動”,是外部勢力介入香港事務的一個有力的例子?!罢碱I”期間,無論是資金還是物資,明顯都有外國的影子,尤其是《蘋果日報》創(chuàng)辦人黎智英捐款的資金來源,特別值得社會多加關注。
環(huán)球時報:香港反對派聲稱就《基本法》23條立法后,會限制港人的自由,您怎么看這個說法?
吳秋北:澳門早在幾年前就已經(jīng)23條立法,但到目前為止,我們都看不到澳門市民的自由有任何減少,也沒有人因為23條而被冤枉或者拘捕,這正好說明了23條并不是件可怕的事物。
普通市民不會害怕警察,他知道警察是保護他的。只有小偷才會怕警察,因為警察會捉他。同樣道理,23條只針對分裂國家的行為,旨在保護國民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chǎn),并不影響普通百姓的正常生活。除非有人要危害國家安全、想分裂國家,否則不用怕。反對派“身有屎”,他們才妖魔化23條,意圖令一些不明所以的市民感到恐懼。
環(huán)球時報:您會在兩會上提出相關建議嗎?
吳秋北:人大提建議的方式有很多種,如有30位人大代表聯(lián)署就可以形成一個議案。另外也可通過代表團的形式提交議案。我正尋找30名人大代表聯(lián)署向人大提出有關建議,但由于新“國安法”仍未有具體的內容,所以我不一定要用提議形式。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我一定會在兩會期間提出我的看法。至于“國安法”如何引入香港,要怎樣做,以及由誰執(zhí)行等問題,我覺得社會可以再討論?!经h(huán)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凌 德】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原文標題:香港代表:國安法應引入香港 “身有屎”才害怕)
(原文網(wǎng)址:http://mil.huanqiu.com/observation/2015-03/5791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