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治理:看透騙局+兩岸聯(lián)手
電話詐騙不是新事物,卻常以手法翻新取勝,臺灣詐騙犯在這方面的“創(chuàng)意”,算得上層出不窮。臺灣“警政署”刑事局今年1月破獲一個電話詐騙案,3年來有上千人受騙,騙得新臺幣6000多萬元。以臺灣人林男為首的“山雞詐騙集團”,派女子隨機撥打臺灣被害人電話,以“猜猜我是誰”方式假冒為熟人談情說愛,經(jīng)多次聊天后取得對方信任,再以“阿媽生病”、“欠公司錢”、“車禍”等理由,博取同情,榨取錢財。警方指出,部分參與案件的女犯還趁機兼做性交易。
臺灣《旺報》近日報道,除了假綁架、中獎等手法,現(xiàn)在最新的手法就是“先給錢后扣款”。先用短信通知中獎,比如得獎20萬元(新臺幣,下同)現(xiàn)金。接著電話詢問銀行戶頭,告知將匯獎金。10分鐘后手機又響,請查詢賬戶一下。受害者一查,銀行證實果然進了20萬元。但沒多久對方又來電話,通常是女子帶著哭腔說,由于疏忽忘了抵扣獎金的個人所得,20萬元的20%是4萬元,可否請您把4萬元所得匯回來?一般人認為反正白得16萬元,就退回4萬元。結(jié)果會發(fā)現(xiàn),對方的20萬元是用其他銀行的支票匯的,當天入不了賬,對方退票,20萬元就沒了。
不管采取什么手法,電話詐騙采取的手段無非是恐嚇與利誘,只要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不被無妄之災(zāi)嚇倒,就不易受騙。但如今犯罪分子還會利用科技手段,比如女星李若彤就是遭遇電話詐騙后,打開一個假網(wǎng)站并插上U盾,銀行賬戶內(nèi)的所有錢即被一卷而空。
臺灣《中華日報》20日的社論說,電話詐騙是臺灣隱藏最深、為害最廣的犯罪行為,幾乎沒有一部家用電話、沒有一部行動電話沒有接過詐騙電話或簡訊,受害人不知凡幾,受騙金額多到難以統(tǒng)計。犯罪集團最近幾年來在臺灣行騙逐漸“敗市”后,移師東南亞或者中國大陸作案,真是臺灣之恥。兩岸應(yīng)根據(jù)《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嚴打嚴緝電話詐騙集團,以洗刷恥辱。
臺“警政署”刑事局表示,從2009年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簽署生效后,至今年2月28日,兩岸共同偵破重大跨境詐欺犯罪案件計56件,查獲5557人,其中臺籍嫌犯3344人、大陸籍嫌犯2162人、其他國籍51人。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電話詐騙成“臺灣之恥”)
(原文地址: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15-03/25/content_15464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