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調整公積金政策,實行貸款雙掛鉤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購買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余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住房貸款余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予以公積金貸款。
(二)實行公積金貸款金額與職工繳存余額和繳存時間雙掛鉤政策,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上限70萬元);單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上限40萬元);繳存時間小于12個月的,時間系數設為0.5;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設為1。
六、加強市場監(jiān)管,規(guī)范市場秩序
(一)繼續(xù)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嚴格查處捂盤惜售、違規(guī)收取誠意金、虛假宣傳、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強化輿情監(jiān)測、引導,倡導理性消費,凈化輿論環(huán)境。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